如何进行土地租赁招标 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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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土地租赁招标

如何进行土地租赁招标 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是土地招标流程?

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交易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招标邀请是指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邀请。

投标人应当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属于以下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它综合目标的;

(2)土地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可能只有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者特殊要求的,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者进行招标。

3.如果土地交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如果投标人少于三人,招标结果将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和挂牌转让。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文件。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并在开标日前不少于3日通知当事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字。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指定的投标箱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格的5\\\\\\/%收取。

在招标公告中通知允许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记邮寄,并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有效地收到招标文件。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个人身份投标的,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放入投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投标文件及相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8.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会议,召集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和定标原则的方法和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招标会秘书。

9.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和定标。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组组长被选中。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的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的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投标人要求评标组成员回避,监察机关将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的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认。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与开标和评标。

11.土地交易招标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点算标书;

(2)打开标书;

(3)审查标书及标书附件,并将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公布为无效标书;

(4)对中标人进行评标和定标;

(5)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的;

(3)在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应提供投标保证金;

(4)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书条件的。

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当依法当众认定并公布无效标书。

开标后,招标人应在10天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权利出让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签订,经招标人同意,可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是中标人。

15.如果投标人在开标会前未中标或声明放弃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提前支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支付的保证金可以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果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人应将保证金返还给中标人双倍。

如果标底被泄露,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通知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