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入账 个人房屋出租给公司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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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入账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入账 个人房屋出租给公司怎么入账?

租房合同怎么做会计分录?

个人房屋出租给公司怎么入账?

如何在租赁合同中进行会计分录?

房屋租赁业务的核算一般分为出租人收到租金和承租人支付租金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下对应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房屋租赁的会计分录

1.出租人收到租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应计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项:累计折旧

3.承租人支付租金。

借方: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

4.确认费

借:管理费

信用:预付款

如果

租房合同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次性支付了几个月的房屋租赁费,会计处理为:借:长期待摊费用——房屋租赁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21号房租如何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第45条规定,对于经营租赁,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者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取得的租赁收入确认为租赁期间各期的租金收入。如果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出租人应当采用这种方法。

增值税规定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第四十五条缴纳和代扣代缴增值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术语 "收到的销售款和指纳税人在销售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过程中或之后收到的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货款凭证的日期是指书面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中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劳务和无形资产转移完毕或者房地产权属变更之日。

(二)纳税人以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客户公司年初收取的一年租金,在会计上一般按月分期确认,纳税义务在收到租金当月产生。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在次月申报缴纳。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相关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当收到租金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项: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在确认租金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